《哥谭旧神》

44.狼(2/3)

下一句,便转身出了小巷。

    风从巷口刮过,跟着他向前走去,扯起了莫名的思绪。

    那对情侣早就跑没影了,布鲁斯也不在意,他更好奇另一件事:仅仅减少行动半年,人们就忘了告死鸟的恐怖?

    “桀桀桀,你在担心什么?”怪鸦的笑容在阴影中浮现。

    “我在想,要不要再来一次全城狩猎?”布鲁斯低声自语,“这种层次的恐惧,可不足以让我在战斗中具有优势。”

    “桀桀桀,因为你把害怕的人都杀光啦!”怪鸦沙哑笑道,“那时候,你可是一直醉心于死气啊。”

    布鲁斯瞥它一眼:“以后不会了,你没有机会的。”

    “桀桀桀,那就拭目以待吧。”怪鸦语调奇特道,“看你能在……坚持多久?”

    话语似有缺憾,却无人去理会。

    沙哑声音飘在风中,很快被都市淹没。

    ……

    “呜呜呜……”

    巷子里,蜷缩的劫匪还在那抽搐。

    他的手枪落在身边,却无法给予他任何勇气。

    刺骨的疼痛盘踞在左臂,心中缺乏清晰的想法,唯有恐惧和悔恨留存。

    该死!我为什么要听他们的话,跑来哥谭?乖乖留在南边不好吗?

    就算找不到工作,也能啃甘蔗饱腹,我的手也不会断。

    偏偏、偏偏我来了哥谭,这里狗屎一样的地方,到处都藏着帮派,连一个过路人都如此强大。

    这里真是太可怕了,我想回家,呜呜呜……

    就在他不停埋怨的时候。

    呼——

    突然间,一阵冷风从黑暗里袭来,吹开了他的格子衣,也吹散了他的头发。

    明明还是夏日,一股寒冷却钻进了断骨,让劫匪微微颤抖。

    什么情况?

    他停下抽搐,迷茫地抬头,望向了巷子深处。

    嗒、嗒、嗒。

    轻微的脚步声传来。

    并非间断,而是一连串的脚步,仿佛绒布擦过碎石。

    阴影如潮水涌动,带来冰冷的恶臭味道,穿插进劫匪的鼻孔,让他双眼都瞪了起来!

    是、是什么?

    还未等他紧张,半人高的身影就踏入了光线。

    那是……一头灰色的狼。

    是的,狼。

    在联邦第二大都市的繁华地带里,居然有一头狼?

    狗屎!!

    劫匪愣了一下,接着全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

    他半直起身体,目光死死盯住灰狼的眼睛。

    那是一双恐怖的绿瞳,在黑暗里闪着幽光,仿佛死神的提灯,下一刻就要勾走他的魂。

    混蛋!我的枪呢?!

    劫匪想起什么,本能地探出左手,猛然抓紧地上的手枪。

    还算完好的手臂挥出残影。

    他就这么半趴身体,瞄准了狼首!

    这是他从未有过的速度,快得仿佛南部传说中的狂野枪手,随时都能出手,都能打烂敌人的额头。

    黑洞洞的枪口,指向了对面的猛兽。

    灰狼察觉危险,亦是停下脚步。

    覆盖灰毛的四肢变得有些僵硬,幽绿的瞳子与劫匪平静对视,看不清其中内涵。

    一狼一人,就在光暗间对峙。

    劫匪的额头划下一滴冷汗,他的食指慢慢贴紧扳机,随时可以摁下。

    但他没有。

    因为他曾在老家的酒馆里听说过:野兽的反应力,要比人类强大得多,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不要在中距离开枪。

    否则子弹被避开,猎人就将失去最强的武器,极易被猎物抓住反扑机会,一下撕开喉咙。

    所以狩猎之时,要么在几百米外狙击,要么就护住要害,等野兽扑上来的瞬间开枪。

    劫匪不清楚这是不是真的,因为说这话的老头看上去就像个普通酒鬼。

    但危急关头,他也只能这么做,并祈祷对方是深藏不露的老猎人,说的话都是真的。

    他试着用右手护住胸口,然而想法刚刚出现,身体就反馈出了一股刺痛。

    啊对了,我的右手被扭断了……

    劫匪顿时脑子一懵,差点忘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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