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命者[快穿]》

第67章 抱错千金(二十一)(2/3)

经提高到了年级中游。

  高二整年,崔明夷的成绩稳定在了年级前十,吴真也好歹进了年级前200。

  到了高三,崔明夷已经能够稳定年级第一了,吴真顺理成章也进了年级前五十。

  高三下期,崔明夷往返医院和学校的时间,越来越多了。

  沈临还是没有瞒住邹敏的事情,瞿辛得知了邹敏的近况后,病情陡然加重,癌细胞再度扩散,一直到了肺部以外。

  终于有一天,瞿辛抚上崔明夷的手,第一次乞求自己的儿子:“明夷,我想见你邹阿姨一面。”

  崔明夷的手几不可闻地颤抖,他点了点头。

  这一天,崔明夷将妈妈打扮了一番,在她光光的脑袋上戴了一顶柔顺的假发,又买了一套好看的裙裤装给她换上。

  照着镜子,颇有一丝当年意气风发的味道。

  崔明夷推着轮椅,瞒着护士和主治医师,像阵风似地溜出了医院。

  “妈,时间还早着呢,医院的人说,邹姨要睡到中午才起床的。”崔明夷撒着娇,“先陪儿子玩点其他东西吧?”

  瞿辛看着眼前高大帅气的儿子,眼神柔和了起来。

  崔明夷推着她穿街走巷,到了水桂街深处的游戏厅,“妈,记不记得,以前我看着别的孩子进去,自己却只能进琴房画室,就一个人闷在被子里哭。”

  “那年我八岁,你在家里给我装了一个游戏厅。”说着,敲了敲柜台,示意老板拿一袋游戏币来。

  瞿辛好似也陷入了回忆,她依然捧起双手,熟练接过游戏币,“那时候你打不过我,无论是三国还是拳皇,你都打不过你妈。”

  崔明夷撸起袖子,“来比划比划?”

  瞿辛笑了。

  玩完了一袋子币后,崔明夷又推着瞿辛去茶餐厅吃叉烧饭。

  以前在崔家,瞿辛最喜欢吃港式叉烧饭,家里厨师做的叉烧特别特别香。

  可惜出来这么多年,她就再也舍不得吃了。

  化疗过后,瞿辛的胃口更是所剩无几。

  如今,看到眼前热气腾腾的叉烧饭,她努力拿起了筷子,“以前觉得,生儿子还不如生块叉烧。”

  “现在呢?”玉树临风的崔明夷问。

  “还是不如。”瞿辛张嘴,吃了下去,油汁顺着嘴角流淌到下巴,崔明夷赶紧抽了纸替她擦。

  看着明明丧失了所有味觉的母亲,为了他在那里津津有味地吃叉烧饭,崔明夷鼻子一酸,别过脸去。

  他明白,这些时间都是他偷来的,他的母亲到死,最惦记的人,不是他。

  或许,这是最后一次,他和母亲相处的时光了。

  ……

  疗养院的草长得很高了,半下午,下起了绵绵细雨。

  天街小雨润如酥,这是个很适合相逢和道别的季节。

  邹敏一如既往坐在窗台前,抚摸一只双眼异色的波斯猫。她穿了一条浅黄色的裙子,两颊有了皱纹,身体如少女般纤瘦。

  上帝很眷顾她,即使她的头脑出现了问题,记忆已经混乱,她依旧是那个体面又美丽的邹敏。

  一个女人摇着轮椅,一点一点滚着暗影到她身边来。

  “我记得,我第一次见你,你也穿了一条浅黄色的裙子。那时候我就在想,这是哪家的妹妹啊,怎么生得这么好看,好像……上辈子有过一场缘分。”女人喃喃道。

  “你不喜欢吃茄子,我就替你把碗里的茄子都吃了。”

  “你不喜欢做作业,我就用你的笔迹把作业做完。”

  “你要的东西,只要我给得起,我都会给你……”

  “有一天,你跟我说,你喜欢上了金融系那个叫做沈临的学长……你不好意思,我就替你去接近了他……”女人娓娓讲起很多很多年前的事,“没想到,这是我们关系破裂的初始……”

  “我知道,女人一旦真的爱上一个人,就容易疑神疑鬼,但从头至尾,你不知道,我的心里呀,早就有了一个人了,她已经住了很久很久了……”

  女人顿了顿,“后来,沈临家里出了事,公司濒临倒闭,你跑来跟我哭,说你只是普通家庭,根本帮不了他的忙……”

  “那时候,有一大波人追我,我就选了老崔,因为他的家世能够帮到沈临。也是这个卑劣的初衷,导致了我与他后来的分道扬镳。”女人垂下脑袋,脖颈上灰色的青筋安静又衰败,“我是个卑鄙的人,为了自己的自尊心与私心,伤害了老崔,耽误了自己的儿子。”

  “明夷他……明明就是崔家的血脉啊……我当时和老崔吵得太厉害了,一气之下带着他离开……到了南城之后,我才收到老崔亲信发来的消息,老崔在我离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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