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三百四十六章 此法非法(2/3)

br>    他突然开始嘴炮,令在坐所有学生顿时不知所措。

    这珥笔贬起人来,真是溜得很。

    方才那个谦虚和蔼的张老师去哪呢?

    叶祖恰睁大眼睛问道:“律法跟法家没有关系?”

    张斐一翻白眼道:“当然,二者是半文钱关系都没有,这可是一个常识问题,在那《法经》之前就没有律法吗?在法家之前,就没有律法吗?这还用我来跟你解答?”

    上官均反驳道:“你这是强词夺理,儒学是脱胎于周礼,难不成说儒学与周礼也没有关系。《法经》乃是李悝所著,李悝又是法家中人,怎会与法家没有关系。”

    大家火气也上来了,老师也不喊了,直接开怼。

    “真是朽木不可雕也!”

    张斐摇头一叹,“周礼与儒学是母子关系,没有周礼,就没有儒学,但是法家和律法,完全就是两种东西,是决不能混为一谈,否则的话,这就会出大问题的,你们要是连这个都弄不明白,就算去当官,估计也就是一个庸官,不误国误民,就算是上天眷顾。”

    学生们还未表现出什么,门口一群大臣,个个都是一脸尴尬。

    因为他们都不知道张斐在说什么。

    上官均问道:“吾等愿闻其详。”

    “罢了,罢了,这不来也来了,上完这一课再说吧!”

    张斐自怨自艾了一句,又拿着炭笔在“法”字下面写了一个“制”字,“跟着我念,法制。”

    “.!”

    无人应答。

    “算了,反正这也是最后一课。”

    张斐耸耸肩,道:“法家法制,这一字之差,是天壤之别啊!秦朝亡就亡在这一点上,他们就是将法家和法制给弄混淆了,这可是血一般得教训,你却还当做鲜艳的颜色,涂在自己的衣服上,沾沾自喜,真是可悲。”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是一头雾水。

    秦朝灭亡的原因,是众说纷纭,基本都已经挖透了,是说无可说,但从未有人说秦朝是亡于搞不清楚法家法制。

    这太新颖了。

    赵顼都情不自禁直接走到里面去了,就如同一个学生,充满疑惑和期待地望着张斐。

    而在场的学生,完全忽略皇帝的存在,凝眉思索,却始终未明白这话的意思。

    蔡卞问道:“此话从何说起?”

    张斐不禁苦笑一声,“这都不明白吗?”

    所有学生的脸,都涨成了通红。

    这很简单吗?

    我们听着怎么很玄乎啊!

    是我们太笨了吗?

    叶祖恰当然不认为自己笨,就道:“你在故弄玄虚,我们又怎会知道。”

    “我再傻也不会傻到拿常识来故弄玄虚。”

    张斐呵呵两声,用手重重敲着木板,“法家是一种思想,是一种治国理念,法家的最终目的,是要富国强兵,所要维护的是国家利益,是维护君主的利益。是也不是?”

    叶祖恰点头道:“是如此,故此法家是通过律法来达到目的。”

    “这就完了呀。”

    张斐笑着点点头,道:“什么是律法?你们但凡去翻翻宋刑统,都能够看出来,这律法都是在捍卫个人的正当权益。个人。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秦朝就是没有弄清楚这一点,他们用法家取代法律,记住,是取代,二者是没有关系的。

    导致的结果是什么,就是所有秦人失去个人的正当权益,秦国上下就只有国家利益和君主利益。

    没错,秦朝是遵循法家,但其实秦朝是没有律法的,你们说二者有什么关系?”

    听到这里,所有人都睁大眼睛。

    秦朝没有律法。

    这.!

    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但凡熟知历史之人,也不敢说出秦国没有律法。

    “别这么看着我,这是事实。”

    张斐笑道:“你们谁研究过秦法,其中有哪一条律法制定的目的,是在维护个人的正当权益,再想想我朝宋刑统律法的疏议,论得是什么,是公平,是公正,是个人的正当权益。

    比如说那免所因之罪,为得君主的利益吗?为得是国家利益吗?统统都不是,这条律文是在捍卫施害者和被害者的权益,这统统都属于个人权益。”

    蔡卞若有所思道:“个人的正当权益,亦属于国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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