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三百六十三章 权威与权益(3/4)



    上官均道:“如今若遇盗窃,也能去告官,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不少人纷纷点头。

    张斐郁闷道:“你到底有没有在听课。”

    “我我.。”

    上官均张着嘴,不敢回答,他着实不知自己错在哪里,但他又不太敢去质疑张斐,怕被张斐损。

    其余人也不敢插嘴,这话很对,没有毛病啊!

    张斐叹了口气,道:“方才我说得是清清楚楚,现今的宋刑统是法家之法,法家之法是捍卫国家和君主的利益,官员全蒙官家圣恩,才能够当官,那么烧杀抢掠,事关君主统治,他若不处理,官家要他干嘛,他必须得处理啊,这就不是理所当然的。

    话又说回来,法制之法跟法家之法是有区别的,除了国家和君主利益外,还是要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那这是不是也要给出一个合理理由?否则的话,官府白干这么多事吗?”

    好像是有道理。

    维护官家利益,官职就是官家赏赐的,捍卫百姓个人利益,这能想出什么理由来?官员又无求于百姓!

    学生们是面面相觑,无人回答。

    “收税?”富弼终于忍不住开口言道。

    他知道张斐就在等着他们将这话说出来,学生们却总是不得其理,他看着也很着急。

    “收税?”

    张斐瞧了眼富弼,又思索半响,“让我们来推理一下,看这能不能当做一个理由。”

    这小子可真是谨慎。

    富弼笑了笑。

    张斐一本正经道:“再回到法制之法的理念,一种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共识。以偷窃来说,是不是圣人认为偷窃不对,故而违法?”

    大家摇摇头。

    “若是的话,那就不是共识。”

    张斐笑着点点头,又道:“在还没有法律出现之前,晚上的时候人们如何防备偷窃?”

    蔡京若有所思道:“好比一些乡村,他们都是各户派一人轮流巡夜,相信古时候也是如此。”

    张斐又问道:“武器费用怎么算?火把的费用又怎么算?”

    蔡京答道:“可能是大家凑一点钱。”

    “这二者是不是与税赋像似?”张斐问道。

    蔡京恍然大悟,然后点点头。

    张斐道:“这么看的话,这税赋的确可以当成执行法制之法的理由。如果这一点成立的话,你不交税的话,又会发生什么情况呢?”

    蔡京道:“若依此来说,官府就可以不保护你的权益。”

    张斐问道:“那你交不交税?”

    蔡京讪讪点头。

    他敢说不交吗?

    官家可就在这里。

    张斐道:“当然得交,你若不交税,你的田地被人夺了,可能也没有人帮你做主。现在我们对比一下法家之法和法制之法。”

    说着,他来到木板前,写上“法家之法”和“法制之法”,“法家之法就只是维护君主和国家利益,是凭权威或者说凭本事收税。

    故此百姓们也在想尽各种办法偷税漏税,反正大家都是各凭本事呗。

    那么在法制之法下,这里面就存有一种交换关系,我交税给你,在我需要得时候,你来捍卫我的权益,是义务在先,权益在后,没有义务,就不谈权益。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税法在基于法家之法时,是与个人权益无关的,因为二者并不存在关系,而基于法制之法,则与个人权益息息相关。

    那么问题又来了,单就君主和国家而言,此二法孰优孰劣?”

    叶祖恰道:“自然还是法家之法。”

    “为什么?”

    “因为法家之法是捍卫君主和国家的权益为主。”

    “好像是这么个道理。”

    张斐点点头,突然问道:“可就当下来看,你不交税的话,你父母被杀了,你去告官,官府就真的不会理你吗?”

    叶祖恰想了想,“那倒还是会管的。”

    张斐笑着点点头:“还是会管的呀,因为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又是息息相关,只是现在官府不告诉你这一点,你若不交税,官府要是没钱,许多事他就没法去管,他只会告诉你,你若不交税的会得到什么惩罚。

    故此在百姓眼中,只有权威,而没有回报。但问题是,你其实已经做了一大半的事,只是百姓不知道而已。那现在你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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