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八百零二章 战争动员法(5/5)



    你们的担忧,相比起这三点,简直就是不值一提。”

    大家听得面面相觑。

    好像也有道理。

    他们也知道,是西夏在挑事,人家要打你,你不打,那可就死定了。

    陈懋迁突然道:“三郎说得这么情真意切,是想让我们学着去说服相国寺吗?”

    张斐笑道:“知我者员外也,不过我想只要马家和咱们都答应,相国寺那边也会答应的,而且到时三司使会出现跟他们谈的。”

    他身为大庭长,只能跟这几个好友谈,不能代表朝廷去跟对方谈,他没有这个权力,他说的话,也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在跟这些商人沟通好之后,他便又去到立法会,跟富弼、文彦博、王安石、司马光他们商议,如何拟定战争动员法。

    如果不写清楚的话,公检法就难以介入。

    而古代没有动员这个概念,只是有一些规定,而这些规定跟之前的律法是一脉相承,也就是以刑罚为主,主要就是规定要按时完成任务,否则的话,要受到什么刑罚。

    但这肯定不符合公检法的理念。

    都需要重新拟定。

    张斐其实不太懂这些,古代打仗到底是什么样子,可能看看历史书,是能够有所了解的,但你要说古代动员是什么样子的,书上可能就只是冰山一角,不经历过,是无法想象的,他只是提出一些想法和建议,主要是确保大家义务和权益,但具体怎么去拟定,也是富弼他们去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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