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与朱棣争天下》

第487章 应天条约(3/3)

玩意你要多少,我们给你多少,一口答应。

    最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大明与高丽达成一致,大明每年以一万斤铁料、一万斤火药、一万斤白糖,换高丽五千根大木,五千株人参,其余贡品维持不变。

    接着朱高煦召见东本使者,战败国东本自然没什么话语权。

    最后双方达成一致。

    大明租借东本石山银山及其四周五十里内所在为大明特别行政区,租期五百年,租金每年五千两白银,或以等价物交换。

    东本特使不要白银,要大明丝绸和白糖。

    对足利义持来说,石见银山是石见国的,是藩国的,又不是他的,租给明人没什么毛病,而明人给的丝绸和白糖,却是幕府的,所以他相当痛快的答应了这个条件。

    与高丽和东本的条约,在后来的历史上,被称为‘应天条约’,载入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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