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1805》

第三八六章 行政区划问题(3/4)

了持续几年的全力补充,目前各级官僚的员额上已经基本补全了。

    虽然中低级官员的水平仍然无法完全保障,但最起码该有的职务上都已经有人去干了。

    然后朝廷就发现了,就算是各级衙门都有了人之后,还是管不过来。

    真的是文件太多了,根本处理不过来。

    甚至于,就算是给中央衙署加人,这些人的上级也管理不过来。

    过去,财政相关的部门,内部对应每个布政使司,都会设立一个清吏司。

    现在清吏司数量翻了几倍,分管的官员根本认不清各个司的人都有谁。

    于是,最近吏部提了建议,要求裁撤合并一部分布政使司,扩大一部分布政使司。

    比如把浙江、福建、海东三布政使司合并,将广东、广西、交趾三布政使司合并。

    缅甸、贵族、云南三布政使司合并,朝鲜两布政使司与日本四布政使司合并。

    北直隶正式设立布政使司,北直隶与山东合并,南直隶单独设布政使司。

    大明的南北直隶不是两个省,而一大批“直辖府”,改布政使司能够降低管理压力。

    总而言之,吏部的建议,是减少布政使司的数量。

    朱靖垣现在问到行政效率的问题,朱简炎就直接把这个问题抛过来了。

    询问朱靖垣对这个改革建议有什么看法。

    朱靖垣看完之后就开始思考了。

    调整中央朝廷构架,以及地方行政区划,这都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实际的操作中,绝对不是在文件上改几个名字,加上几个部门和人员,也不是在地图上画几条线就能解决的。

    关键是,目前的大明王朝,已经与历史上的任何朝代,后世的任何朝代和国家,都已经截然不同了。

    自己前后的历史上,都已经找不到完全对应的情况,也就办法直接的借鉴历史经验了。

    朱靖垣可以想象,世祖皇帝也没办法留下直接的指导意见。

    顶多是传授一下现代管理学经验给后世子孙。

    按照朱靖垣记忆中的现代管理学经验,一个组织管理五到六个下属机构是效率最高的,但是成本也同样会比较高。

    通常管理十个左右的下属机构是比较合适的,管理二十多个下属机构就比较困难了。

    至于三十个以上,甚至五十个以上的下属机构,已经基本不可能管得过来了。

    大明现在的布政使司数量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级别。

    后世管理学能够提供的处理方案,通常有两个方向和思路可以参考。

    一个方向是分级。

    比如说有三十六个下属机构,那就设置六个分支机构,每个分支机构管理六个下属机构。

    这必然会增加管理人员的数量,也会对应的降低整体的运转效率。

    毕竟是多了一级转达信息和命令的中间层。

    对应的是古代的中央集权,到现代的统一制度。

    另一个方向是放权。

    给下属机构更多的权力,将部分本来有上级机构管辖的事情,放给下属机构自行决定。

    减少上级组织需要处理的事情的数量。

    这必然会降低上级组织对下属机构的控制力。

    本来就因为下属机构太多,上级机构相关人员都记不清下面都有哪些人了。

    再给下面放权,减少下面来上面刷存在感的机会,时间长了之后就可以各过各的了。

    对应的是古代的而封邦建国,以及现代的地方自治制度。

    秦灭六国之后,王朝统治区域大规模的扩张,真正控制了神州的所有核心地区。

    但是在制度上仍然在全国范围实行郡县制。

    也就是两级行政区划。

    刚刚统一后的时候,秦国总共有三十六个郡,后来调整增加到了四十多个。

    这时候秦始皇的中央朝廷已经很难精确的掌控所有郡县的情况了。

    秦始皇后期频繁出巡,就有直观的控制地方的原因在内。

    到了汉代的时候,早期是封邦建国与郡县制并存,事实上是采用了分封放权的方法,来帮助控制中央朝廷难以直接控制的广阔土地。

    到了汉武帝时代,将全国正式分为十三部(州),各部始置刺史一人。

    刺史最初是中央朝廷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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