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1805》

第四六五章 天下第一府(4/4)

会追求极端的程序正义。

    双方有着共同的认知,都知道大明律法的核心目标是公正。

    他们都知道钻法律的空子是错误的,他们的行为就是在挖大明王朝的墙角。

    朱靖垣不可能去鼓励这种行为,这些商人也都知道这种行为不会被鼓励。

    皇帝不跳出法律框架直接治罪都可以算是仁慈。

    双方不任何也不相信“钻法律的空子有利于法律完善”的这种后现代乌托邦逻辑。

    朱靖垣最终的选择也是基于“公正”。

    因为朝廷以前并没有明确禁止相关行为,所以现在也不会直接处罚行为进行惩罚。

    但是却会减少本来他们可能会得到的福利和照顾。

    税收减免、经营贷款、专利返还,这些全都没了的话,未来三年的经营会非常困难。

    在平时就维持多种不属于硬性指标的福利,奖赏给受管理的目标。

    在对方的行为确实损害了集体利益,但是却又难以找到准确的罪名处置的时候。

    就提出正式的警告,并且削减这部分半确定的福利。

    同时针对这次遇到问题制定出新的规则。

    仍然合法合规,还能完善规定,也能对目标起到警示作用。

    这也是典型的神州传统管理逻辑。

    在这样的基础上,朱靖垣那给了他们一个坦白的机会。

    主动坦白并补上一部分偷逃的税款,就能继续获得未来的半确定福利。

    实际上还能获得另外一份隐形奖励。

    愿意配合朝廷的缴纳税款的厂商,肯定能优先获得更多的对公的商业机会。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本章完)




手机站全新改版升级地址:http://wap.xbiqugu.la,数据和书签与电脑站同步,无广告清新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