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1805》

第六一六章 机器智能学习创造系统(2/4)

的做法。

    “站在律法的角度看,没有矛盾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没有利益冲突。

    “免费公开作品的创作者,其实有一种理所当然的,在过去也是基本正确的心态和认知。

    “首先是别人除非直接抄袭,否没办法简单利用自己的作品获利。

    “就算是他人学习自己的风格去再创作,也需要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去完成创作。

    “对方要亲自动手,一个字一个字的写,一根线条一根线条的画。

    “对方的创作速度与自己不会有明显区别。

    “绝大部分情况下,学习者的知名度和收益水平,也都不会比原创者更高。

    “学习者通常还会尊敬原创者,将对方视为老师。

    “这有可能为原创者带来声望加成,甚至有可能会带来能够直接提供金钱的客户。

    “这种情况下学习者和原创者之间当然没有矛盾。

    “一旦学习者与原创者使用高度相同的风格,但是学习者的作品热度超过了原创者。

    “那双方的关系就可能会迅速下滑。

    “学习者与原创者的风格类似,完成度比原创者自己更高,知名度也会超过原创者。

    “就算是能够提供收益的客户,也会变成学习者的客户。

    “而不再是自己的潜在客户了。

    “这时候学习者就会变成发扬光大者,原创者就变成了一个点子提供者或者风格创始者。

    “就算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只要学习者仍然尊重原创者,双方的关系通常也不会变得太差。

    “因为发扬光大者会为落寞的原创者提供额外的知名度。

    “同时,发扬光大者也是一个人,创作的速度受限于人体的极限。

    “在订单增加的情况下,风格相似的原创者有机会获得额外的实际利益。

    “双方的利益冲突仍然不明显,利益仍然是趋同的。

    “如果学习者发明了一个机器,可以将原创者的稿件投入进去,瞬间生成无数类似的高质量作品。

    “并且用这些大机器生产出来的‘廉价工业品’赚大钱。

    “那原创者绝对会暴怒。

    “所以我们不需要什么复杂的具有说服力的理由。

    “只要规定机器学习需要收费,现有的原创者绝大部分都会直接支持这种规定。

    “因为机器很可能会让他们得不到收益了,自己会被对方的机器迅速取代,失去绝大部分生存空间。

    “就像传统的手工织布工人与机械化纺织机一样。

    “不过,手工纺织工人与机械化纺织机的关系,与书画创作者和机器学习智能绘图的关系并不相同。

    “手工纺织技术的发明者无法确定,手工纺织工人只是掌握技术的工人。

    “工人的纺织过程本身不存在创造性。

    “其他人发明和购买机械化纺织机器,与工人并无直接的冲突和侵权行为。

    “但是,如果工人自己设计了一种纺织图案和花纹,而不是传承多代人的常见图案和花纹。

    “那使用机械化纺织的工厂,在未经工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相同图案,就是法律所禁止的侵权行为。

    “而机器学习的对象,恰好都是有创造性的产品,绝大部分都是有版权的产品。

    “所以机器学习应该取得学习目标的版权所有人的授权。”

    朱靖垣听完之后看向朱迪钚:

    “老二你认可这个理由吗?”

    朱迪钚直接说:

    “镧弟……你这样的说法是没有道理的,机器学习与纺织工人设计图案的比喻也是在狡辩。

    “机器学习的过程,以及后续再创作的过程,都是与人的学习没有本质区别的。

    “人学习别人的作品,本质上也是将作品元素完全打碎,变成分子乃至原子状态存进脑子里面。

    “然后再自行组合这些原子状态的素材,组合出与原作看上去截然不同的作品。

    “只是这些原子太小了,根本无法鉴别出于原作的直接雷同点。

    “其实只是人类鉴定抄袭的规则基础上,继续向下无限细分到人类无法认知为止。

    “相同的设计图案和段落是不是抄袭?相同的人物结构和大纲算不算抄袭?

    “相同的抄设计元素和诗句算不算抄袭?-->>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