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穿越指南》

0985【皇帝要考虑的很多】(2/3)

好,还可以酌情减轻处罚,甚至是可以功过相抵。

    但这货竟然没有看住乱军,还让那些乱军跨省越界,席卷了宁夏的北方三府。

    不论是起因、过程,还是事情的结果,都属于不可饶恕那种!

    李彦仙告退离开。

    张镗在外面转了一圈,突然又回来觐见。

    朱铭笑问:“你又有什么要讲的?”

    张镗说道:“陛下做事自有深意,臣只是有些疑惑。为何那军正监,既不归属兵部,也不归枢密院,反而交给了督察院?”

    朱铭叹息:“武将若无人管束,必然嚣张跋扈。可让文官管他们太死,又没法再从容带兵打仗。我尽量调和淡化文武之别,让兵部里面有武将做官,也让枢密院里有文臣办事。只不过侧重点不同,枢密院偏武,兵部则偏文。”

    “军正监如果隶属于枢密院,兵部还怎么压住武将?枢密院的武臣大员们,又会不会袒护军中将领?可如果隶属于兵部,百十年之后,兵部必然暗暗夺去枢密院很多大权。把军正监交给督察院,还不准他们干涉日常军务,这已经是最好的办法了。”

    张镗恍然大悟,当即躬身告退。

    等张镗即将退到殿门口,朱铭喊道:“谁让你来打听的,把这番话原封不动告诉他们!”

    张镗吓得一激灵,甚至不敢否认,连忙作揖道:“遵旨。”

    张镗确实是受兵部和枢密院怂恿,跑来皇帝这里来探一探口风。

    也只能由他出面询问,因为张镗是代表军方的阁臣,他本身就需要为军方争取利益。

    军正监这套垂直管理的军事法庭系统,隶属于兵部可以,隶属于枢密院也可以。反正是肉烂在锅里,权力依旧归于军方,接下来兵部和枢密院还可以争一争。

    唯独交给督察院,武人们实在无法接受,甚至不能让兵部和枢密院的文官接受!

    ……

    次日。

    张广道拿到军正监的具体组建方案,总算是长舒了一口气。

    军方没有被收走太多权力。

    日常训练、行军打仗,依旧由部队里的军法官来执行军法,军正司不会干扰军队训练和打仗。

    军正监要管什么事情呢?

    第一,涉及军人的刑事案件,尤其是牵扯到平民的案件。

    第二,涉及军人的经济案件,尤其是贪污军资、克扣粮饷。

    第三,如果士兵长期遭到奴役、虐待、盘剥,也可以到军正监去告状。实际操作起来,个别现象估计懒得管,但群体现象必然出手,这对军正监官员来说是大功一件。

    骚扰地方,欺压百姓,这种当然也是军正监的管辖范围。但只要不严重,估计也是睁只眼闭只眼。

    至于破坏军婚什么的,用不着再另立法条。

    古代自有关于通奸的法令,一般是捉奸现场激情杀人无罪。

    但如果不是捉奸现场,那就得严格遵守法律了。《大明律》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大概是坐牢一年到两年,而且还民不举官不究,苦主选择原谅就懒得去管。

    一个苦主,捉奸现场如果不杀奸夫,事后想起来又觉得后悔,跑去别处杀或者改天再杀。那么妥妥的谋杀罪!

    这种法律规定,是从隋唐开始的,一直沿用到清朝。

    影视剧里那种浸猪笼、木驴游街,妥妥的违法犯罪行为,闹出人命肯定属于死罪。

    如此制定法律,是考虑了道德人性与法律制度的结果。

    你捉奸现场激情杀人,可以理解,可以无罪,道德与人性都满足了。

    你事后再跑去杀人,属于扰乱社会秩序,必须承担法律后果。因为你完全可以去报官,让那对狗男女乖乖坐牢。

    隋唐以后还有“堡垒法”呢,夜里无故闯进别人家里,房主可以直接把闯入者杀了!

    但有两个限定条件:一是夜闯民宅,二是登时打死(当场激情杀人)。

    白天闯入不能杀,追出门去也不能杀。

    “堡垒法”和“通奸法”往往混用,伱夜里跑去别人家里干什么?你说自己是去偷东西?屋主还觉得你来通奸呢。登时打死勿论!

    ……

    宁夏的乱子,已逐渐平息下来。

    因叛乱而死者,包括被杀的乱军,总计有六万多人。

    八成以上的大地主、大牧主,要么在平乱时被杀,要么被俘之后处斩。剩下两成幸存者,既恐惧又愤怒,却也只能乖乖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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