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的消息传告于四方知晓。
一些当地民心中生出了去秦部落看看的想法,这些外来者能来,他们肯定也能去。
甘煜大声道:“我大秦至此世已有五百多载,我大秦有天下最美的女子,有最善战的勇士,有最厉害的将领,有最聪明的贤人,有最伟大的陛下……”
连说着多个“最”,虽听不懂甘煜之言,但其肯定在说和秦部落有关的东西,脸上显露出神色也表示这个外来者在为秦部落骄傲。
到了最后,甘煜大声唱起了大秦的战歌,慷慨激昂的古老歌谣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传响: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其他秦人也跟着甘煜一同唱诵,当地民们眼前仿佛看到了一名名高大的外来者出现,他们结阵站于一处,将后背托付于对方,一同面对强大的敌人。
任何敌人不可使之动摇,任何危险不可使之磨灭,那是一个十分强大的部族,立于世界中央,为天下之最!
虽不常和人争斗,不常征战,当地民们也能感受到这些外来者唱出的那股气概,好强的气势,秦部落果然好厉害好强大,如有机会,定要去秦部落看上一看。
这首《秦风.无衣》开了一个头,在甘煜之后,当地民们也开始表演起来,唱起了他们当地的歌谣,并跳起了舞蹈,这场简单的篝火宴会也进入高潮。
歌谣和舞蹈很普通,但这依旧让甘煜等人感到惊异,这些当地民活得好像比大秦百姓要轻松……
但在培训他们时,李念公子曾和他们讲过,由于生活的环境优越,吃喝能够简单获得,会让当地人更轻松悠闲。
这是好事,也是坏事,会让他们丧失警惕心,也会让他们变得懒惰,失去向更好更强发展的动力。
正在甘煜在欣赏着不同于大秦的歌谣和舞蹈时,一名当地民少女走向他,甘煜又不傻,立马猜到了少女走来的用意:这大概是要邀请他去跳舞!
可是,这些当地民也太大胆太开放了吧,她的父母或兄长不管?反正在大秦,他没见过这般大胆的女子。
甘煜以眼角余光扫了眼当地民,发现当地民正看着,许多人都面带微笑,没人出来阻止,好像对他们是件司空见惯的事,反而在期待甘煜会有啥反应。
这名少女称不上多好看,长得并不在甘煜的审美点上,只能说不算丑,体型瘦小,皮肤还有些黑,倒是眼睛很大。
少女走到甘煜面前后,大眼睛看向甘煜,冲他露出微笑,而后伸出右手向甘煜发出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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