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界第一苟王》

10 第 10 章(2/3)

>    后来再次遇见的时候,是邹娥皇隐姓埋名下山去游历,那个时候她背上的剑已经拔不出来了。

    偶然路过了密州刺史的婚宴,她跟着混进去蹭了满嘴的饭油。

    “慢些吃,别噎着。”

    身边的人贴心地给她递了张擦嘴的纸。

    邹娥皇道了声谢谢,抬起头看去才发现递纸的人有些眼熟。

    昔日是天子近臣风光无两的何言知,十几年白云苍狗一别后,再次相见竟然是在嘈杂的婚宴上,从天子近臣变成查无此人,穿了一身洗的发白的儒衫,蹲在宴席末端,和她一样奔着几口饭食而来。

    不过邹娥皇和他算是五十步笑百步。

    她亦从未来可期的天之骄子,变成了背着剑的废人。

    只是邹娥皇没想到,这人的嘴欠竟然是天生的,和高峰低谷没什么联系。

    何言知眉开眼笑地对她说:“听说你剑拔不出来了?”

    她这下是真被噎着了。

    就着他递过来的茶水顺了口气,然后缓缓说:“你还有脸提这事!”

    何言知大惊,“这关我什么事?咱们不就见了一面吗?你不是被宴霜寒折了剑心吗?”

    “是啊,”年轻的邹娥皇理不直气也壮,“我是被他折了剑心不假,但要是我去天骄宴前一天没遇着你,你没把我膝盖骨敲碎了,我第二天保准能赢。”

    “到时候,”她补道,“说不准就是那疯子被我折了剑心。”

    何言知听了她这句话后哈哈大笑了阵,然后因为太吵了,两个人一块被提溜请出了宴席。

    于是同逢低谷的两个人竟阴差阳错,磕磕绊绊地搭伙走了一年的道儿。

    熟了后,有时也会闲聊。

    听何言知说,他是一个小世家的旁系,一出生来就因为天赋好碍了本家少爷的眼,被人扔了出去自生自灭。

    “天寒地冻,是一个老乞丐养我养到了七岁,等我七岁的时候,我才知道那老乞丐原来曾经认过字,考过举,但被人顶替了身份,告天天不应,告地地不灵,于是便疯了,直到他捡回了我,要养着我,让我去替他做大官。”

    何言知看着很俊,是风雅的俊,像抽了节的竹子,贵气又清华,又像是天上的月光,悲悯着这人世间风景。

    他生的最好的地方还在眉心,有朵莲花一样的胎记。

    若有仙人,那仙人合该就是这样。

    而不是一个老乞丐养大的乞儿。

    但邹娥皇不知道为什么信了他的话,大约是因为见过他在宴席上吃饭,吃的时候把猪肘子往嘴里塞硬生生的啃,只有饿怕了的人才能有这样的反应。

    “老乞丐的本事很少,就一点点。我八岁那年就无师自通了,”何言知笑的欠扁,有种没心没肺的疯感。

    “那个时候我就想,他说不准是真的只是科举落榜了,而不是被人替了身份。”

    “后来老乞丐死了,我认识了同村的放牛娃,知道自己能修练,我们便向东走,要去找山头拜师。最后师没拜成,那个放牛娃的媳妇死了,被官家人看上逼死了...”

    他何止是能修炼,邹娥皇心想,天赋算得上是佼佼者,就比宴霜寒差了一点。

    但何言知自己应该不这么觉得。

    因为大周的开国皇帝,那个死了媳妇的放牛娃,活着的时候是个四十多岁的合道。

    是闻所未闻的天资绝绝。

    甚至那本《踏破蓬莱第一剑》的书里,方半子的师父都特意提过一嘴,说方半子的修练速度比旁人快,但比起大周开国皇帝,那就没眼看了。

    连主角方半子都如此。

    在这样的人身边呆久了,何言知也仅仅只算能修练罢了。

    何言知:“后来的故事其实你都知道了,放牛娃成了皇帝,我成了天子近臣,大周第一个状元郎。”

    邹娥皇听了这话后心中莫名一动,她撑着下巴趁着月光看这个落魄的书生。

    按理来说何言知如今该是苦尽甘来。

    开国功臣,高阶修士,年纪轻轻状元郎,这三个词里随便选哪个,都够他在不夜城里做个红袍加身的大官。

    为什么呢?

    “因为周平死了。”

    何言知平静地回答了她的疑问。

    那个当了开国天子的放牛娃死了,修真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天才死在了登基后的第三年。

    “我得去查查他为什么死了,忠君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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