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穿明末之荒海平波纪》

446 激进派和保守派(2/2)

度有些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各种意见和建议纷纷出笼,各种思想和观念激烈碰撞,最终在穿越者群体里形成了激进、保守和中间三派。

    激进派以红楼里的女士们和少数颇具正义感的男士们组成,据说,女士们的老公们都是激进派。

    这一派认为,《联邦婚姻补偿法》只能是一个过渡性法律,最终将在不久的将来消灭一夫多妻制这个丑陋的、压迫和侮辱广大妇女的婚姻制度。

    激进派甚至还提出了一个为期三十年的过渡期,还说,这是照顾了各位的年龄,因为有了这个过渡期,“也足以给予你们这些色胚们一个性福的人生了!”

    然而对于不少高中生单身狗们而言,这显然有些不够,于是他们之中的很多人成为了保守派,这些人成天梦想着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所以,三妻四妾什么的,仅仅是标配啊!

    三十年?哥几个八十了都可能金钢不倒信不信!?

    所以首先这个三十年的期限就通不过……

    因此他们的意见是:赞同从法律上明文规定对一夫一妻多妾制给予某些限制,比如给予经济补偿等。

    但这一派认为,只要是女方自愿的,就应该顺其自然。

    毕竟在这个时代的东方,男尊女卑的风俗都至少上千年了,这是风俗的一部分,从旧世界的历史上讲,除非遇到带有根本性的社会变革,法律是很难禁止风俗的对不对?有人还举了旧世界印度的例子说,尽管印度老百姓手里有票,宪法也规定人人平等,但那里的种姓制度仍然根深蒂固,各级种姓的人很自觉地认为种姓造成的人权差别天经地义,包括低种姓的人也都这样认为,你有什么办法?

    而在如今的这个时代条件下,如果我们不顾现实社会条件,简单粗暴地从法律上直接禁止一夫多妻制——哪怕是在三十年后,也是要遇到重重阻力的。

    各位别以为三十年很长,在历史和风俗的长河中,三十年就是一个瞬间!

    真到了那个时间点,难道这个社会就没有纳妾的风俗了吗?显然不是的,粗暴禁止的后果会很严重,且不说会不会发生什么严重的社会反弹,最起码,纳妾可能变得的地下化、黑市化,甚至还会出现地下情人泛滥这样的现象。

    到那时,对于很多女人们而言,以其变成地下的、不受法律保护的情人小三,还真的不如名正言顺登堂入室当妾室,这样对女人也有权益保障,男人也有法律上的责任为这个女人负责,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讲,纳妾反而保护了这些妇女的权益呢。

    不少人还引经据典说,治国理政要顺其自然,你们不要妄图依靠法律和行政手段去改变千百年来形成的传统和风俗,那绝对是要碰壁的!最终结果除了折腾一番老百姓外,剩下的就是一场笑话!甚至会制造社会悲剧!

    治大国如烹小鲜明白不?你们多多少少也应该认真吸取一下旧世界的经验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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