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唯汉》

第13章 刘盈:别了,老朋友……(4/5)


    “看来你的消息还是不准确啊!”

    “朕告诉你吧,分给士兵充作战利品不假,但却不是充当隶臣,而是雇工,签订合约,按月发放工资,随时可以辞职不干的那种!”

    “郅都笃行法家之道,虽然有时候行事过于酷烈,但对于律令却从不越雷池一步!”

    “因此他怎么可能敢违反朕的律令,将抓到的羌人贬为隶臣,发给参战的军士?”

    盘公愣了一下,隐隐觉得哪里有不对,但却想不明白。

    毕竟法家士子是个什么德行,他这个出生在战国年间的人最是清楚不过了。

    那帮人虽然残忍嗜杀,但对于遵守法律条文却固执的如同他们这些墨者一般,郅都自然不会做出违反刘盈诏命的举动。

    所以,难道是他错了?

    刘盈接着说道:

    “朕说过,此战乃吊民伐罪。”

    “盘公可知,那些羌人奴隶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

    “用一句惨不忍睹来形容,是远远不够的。”

    “这么说吧,他们在羌人部族之中的地位,甚至不如主人家养的一条狗!不光是会被用作人殉,用作储备粮,甚至于羌人君长的一些装饰物,就是某个奴隶肢体的一部分!”

    盘公垂目不言。

    毕竟在他的理解中,即便是在昔日的暴秦,隶臣也是一个拥有人和商品两种属性的人群,即他们可以如同猪狗、房屋一样被买卖,但也是人,甚至于在商鞅变法之后,隶臣的主人死后,如果其家庭没有合法的继承人,隶臣将自动获得自由人的身份,并且还可以合法的继承主人的家产!

    重要的是,能剥夺隶臣生命的人不是他的主人,而是官府!

    仅有官府,可以剥夺人的生命!

    所以,杀得好!

    墨家仗剑诛暴,铲除不平,对于那些残害他人的恶徒自然不会有丝毫圣母心!

    看到盘公的神色发生了变化,刘盈稍稍松了口气。

    羌人奴隶在羌人部族中过得很惨这是真的,羌人奴隶全部获得了自由人的身份也是真的,刘盈没说的是,奴隶们签订的雇佣协议,几乎等同于奴隶契约……

    毕竟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他颁布了废除隶臣制度的诏书,所有汉帝国管辖的地方自然奉命行事,纷纷将购买奴隶的契约,调整为了雇佣仆役的合同,但问题的关键是,这种合同的有效期长达九十九年……

    重要的是,乙方,也就是雇工在合同到期前解除合同,需要支付一笔把自己全家卖了都凑不齐的违约金……

    只是刘盈对于这种钻法律空子的行为,并没有过多干涉。

    很多时候,文明的进步并不是直线上升,而是在曲折之中前进。

    汉承秦制,汉国的法律虽然禁止奴隶主私自杀死奴隶,但却支持他们谒杀,也就是说他们只需要向官府报备一下,之后官府会派人上门处死那名奴隶!

    谒杀,不仅可以杀奴隶,甚至还可以杀儿子、杀孙子!

    这,很明显是不应该的。

    但刘盈前两年想尽办法,也仅仅是将合法谒杀儿子等卑幼的条文废除,至于谒杀奴隶的条文则依旧存在。

    毕竟这是主人震慑奴隶的法宝,只要奴隶制度存在一天,这种条文就绝对不会被废除!

    但雇工不同。

    只要其人不触犯帝国的法令,即便是诸侯王也没有权力剥夺他的生命!

    嗯,这一点在汉国,尤其是现在的汉国是一条铁律,谁碰谁死!

    毕竟刘盈就等着那帮诸侯王们触犯法律,然后削掉他们的封地和食邑……

    盘公看着即便是坐在地上也比他高了不止一头的刘盈,轻轻颔首,脸上满是欣慰的笑容。

    他一直坚信一点,那就是刘盈虽然很多时候卑鄙无耻,奸诈狡猾,残酷无情,说一套做一套,但内心深处却始终有着一片柔软,一片仁慈,一片对天下苍生的悲悯。

    这一点信念,起源自二十多年前楚军焚烧咸阳时,他曾亲眼目睹那个义无反顾冲入乱兵大火之中的幼小身影!

    他这一生,或许做过的最正确的一件事情,就是和刘盈互为老师。

    亦师亦友,一师一友。

    他教会了刘盈许多,而刘盈教会他的更多!

    盘公脸含笑容,在刘盈惊慌满面中缓缓向前栽倒,在所有墨者的惊呼中,缓缓栽倒在刘盈的怀中。

    “臣,还有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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