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四百四十六章 税战(二十)(3/3)

    “噗嗤!”

    许芷倩当即忍不住笑出声来,赶紧将头埋下去。

    原来那份文案只是贩卖私盐的地点而已。

    但是张斐这厮却能说得跟真的似得。

    曾巩皱眉向张斐道:“倘若如你所言,只怕这天下私盐皆可以此来脱罪。”

    张斐道:“如果情况都如赵知事一样,当然不算违法。试想一下,如果朝廷决定停止贩卖官盐三年,且不修改盐法,导致天下人都病了,天下郎中开出的药方都是盐,那这些郎中到底是贩卖私盐,还是在卖药。”

    齐济忍不住道:“你这是强词夺理,朝廷为何会禁止贩卖官盐?”

    张斐道:“那我换一种说法,如果朝廷规定每斤盐五贯钱,导致不少人吃不起,结果都生病了。郎中开除的药方是盐,并且以普通药物的价格卖给患者,是贩盐还是卖药?”

    齐济不做声了。

    张斐环目四顾,朗声道:“诸位不要忽略一个事实,就是当赵知事指使王洪进贩盐去许州时,当地许多地方都严重缺盐,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

    就是因为当时许州官府突然抬高盐价,以至于贩盐者需高价卖出从官府手中所得之盐,才能够赚得利润,而由于价格过高,导致许多乡民是无力购买盐,又导致贩盐者见这些地区都无利可图,索性就不在这些地方售卖。

    可众所周知,这盐和粮食是一样的,缺少盐,这人立刻会患有疾病,可能都活不下去。有道是人命关天,法不应该高于人命,根据史书记载,任何高于人命的法,都是恶法,也不会有人遵守。

    基于这一点,如何判定这是私盐,还是药,其实很简单,就是辛勤劳作的寻常百姓都能买得起生命所需之盐,那么官盐之外的盐就是私盐,是违法的,但如果百姓们都买不起生命所需之盐,那么官盐之外的盐就是药,是合法的。”

    苏辙看向齐济问道:“王洪进的私盐都是卖去了许州吗?”

    齐济道:“我们查到的私盐,都是卖去许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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