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伦文豪》

第297章 玩剩下的(4/5)

论的人大喊:“你一定是从法国来的!快承认!你不是英国人!”

    陆时相当无语,

    跟学生们比起来,自己还是太正经了。

    他双手下压,示意众人安静,

    等现场的气氛平复,他才继续话题,

    “刚才的妻子、情人之论,话糙理不糙。一本书,最好的状态是既好读、又深刻,但如果必须考虑极端情况,二择其一,大家一定会选择读。毕竟,教科书在课堂上看看也就够了。”

    学生们无法反驳,

    作家写出为赚钱而迎合的作品,不只是作家的问题,也是读者们通过贡献销量做出的选择。

    陆时说:“有追求的作家固然伟大,但也不能站在制高点去批评那些只把写作当成职业的人。赚钱嘛,不寒掺。”

    此话引得学生们窃窃私语,

    “我就说那帮文学院的人幼稚吧?”

    “还文学院呢~《狩猎》真的是白读了。”

    “哈哈哈!对对,《狩猎》!”

    ……

    文学院的学生们顿时觉得面上无光。

    有人说:“陆教授,你说的对,赚钱当然是没问题的。但也不能弄得太难看吧?”

    这话立即引来许多赞同,

    又有人起身,

    “陆教授,你的博物馆收藏了高更先生的一幅画,之后便以他为原型写了《月亮与六便士》,而主角的人品实在是……我不做评价。”

    这是在暗示陆时收钱办事。

    陆时叹了口气,

    事实上,这种流言在伦敦也有流传。

    不只是高更的画,还有毕加索扫光《一个艺术学徒的私语》、《之前之后》的行为,像极了得到内幕消息的炒股人,难免让人浮想联翩,

    而毕加索和陆时的关系人尽皆知。

    再加上主角确实是个人渣,一般人想不通,为什么会写这种主角。

    多方综合,也难免会引人怀疑创作动机。

    陆时想了想,说道:“我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有人送我一个不值钱的假文物,也就是工艺品。然后,他跟我说,某地有收藏家,愿意高价回收,但我没去卖,我算收受财物了吗?”

    这个问题的灵感其实来源于一部作品——

    《青瓷》。

    (PS:既有,又有电视剧。)

    学生们听明白了,

    高更的画的价值,取决于收藏家的主观判断,相当于陆时口中的“不值钱的假文物”。

    而陆时用进行回报,也是“不值钱的假文物”。

    所以,两人其实是文人雅士的交流。

    价值几何,全看主观。

    学生议论纷纷,

    “感觉还是收受了财物吧?”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应该不算。因为是不值钱的东西,起诉的话,案值怎么算?”

    “你们学法律的,纸上谈兵!”

    “文学院,幼稚鬼!”

    ……

    两边又开始了。

    陆时头疼得摆摆手,

    “行了,都安静。”

    学生们不在叽叽歪歪。

    陆时叹了口气,

    “我本不想解释,但你们这么吵闹,又不动手真打,弄得演讲没法继续,所以我才说的。其实,高更先生用他的画作换走了毕加索先生的画,属于艺术交流。只是,那幅画暂存在博物馆罢了。”

    他看没人反驳,便又道:“而《月亮与六便士》,确实是我受高更先生打动,结合其经历所创作的。固然要赚钱,但也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这话说得十分真诚,

    文学院的学生终于被说服了。

    结果,反倒是另一拨人对提问环节意犹未尽,

    有个学法律的学生问:“陆教授,刚才那个文物的例子,是你临时想到的吗?”

    陆时摆摆手,

    “哪用临时想?这手段很常见,一点儿也不高级。在中国古代,经常有高官作水墨画,想投到他门下的人便投石问路,花银子买其水墨画当投名状。这种行为还有一个专有名词,叫‘雅贿’。”

    学生们啧啧称奇。

    詹姆斯在下面也听得十分震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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